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
一、拍卖标的物:杭州恒兴置业有限公司30%股权。
特别事项说明
1、
原因是陈其水未按股东双方(深圳卓越商业置业有限公司、陈其水)于
1)深圳卓越商业置业有限公司按合作协议多付款项2540.683万元
2)本应由陈其水偿还的债务-应付江三村的3100万元及利息、补偿,后用公司应收三江村土地返还款偿还了债务4696.8万元,据此公司要求陈其水返还本息6696.80万元。
3)上述款项同期的银行贷款利息3738.923万元。
4)陈其水应归还公司,杭州恒兴置业有限公司账外债务等额的款项5823.303万元。
2、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下达(2012)甬慈商初字第1127号民事判决书,要求杭州恒兴置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归还
3、深圳卓越商业置业有限公司和陈其水于
4、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
评估价:17519.14万元,起拍价:14000万元,保证金:1500万元,增价幅度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739348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7393305
联系地址:杭州市之江路768号。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