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2月2日10时至2015年12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武汉市农业担保有限公司3.33%股权,评估价:11164900元。2、武汉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0.67%的股权,评估价:2434600元。
评估总价:1359.95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1359.95万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竞买人是否符合投资入股条件,请在拍卖前自行与相关单位联系咨询,因不符合投资入股条件参加竞买的,造成不能投资入股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涉。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 2015年11月13日起至2015年11月27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事先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单位了解情况,未了解情况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 年11月2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2月11日17时前付清。上述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行江汉支行,账号:42186923201815008397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湖北天地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地源资评报字(2015)第066号、第067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27-65686186(张法官),027-65686234(王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33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