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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城汽车产业建设公司30%股权转让

发布:长春产交所 拍卖时间:11-1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受委托,公开转让中国新城镇发展(长春)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春新城汽车产业建设有限公司30%股权。
    一、转让标的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980万美元,注册地址:长春市普阳街3505号汽贸大厦810-811室;经营范围:公建配套与市政建设,体育设施建设,物业管理。
    2、标的企业股本构成:中国新城镇发展(长春)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80%;长春凯达发展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20%。
    3、资产状况:据长春典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的评估报告,资产总计:31330.80万元,负债总计:9237.15万元,净资产22093.65万元。
    4、经营状况:截止2015年6月30日,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营业外收入1706.550798万元,净利润1454.30035万元。
    二、挂牌价格:6628.1万元
    三、登记保证金:2000万元。
    四、挂牌登记期限:2015年10月15日9时——2015年11月11日15时。
    五、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首付款2000万元,成交后登记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余款在成交后一年之内付清。
    七、标的交付期限:首付款结清后30日内交付标的。
    八、登记报名地点:长春市超达路333号(市政府南侧)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受让方,不变更挂牌内容,延长信息发布,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经转让方确认意向受让方资格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自然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相关资料及登记保证金存款凭证,在规定期限内到我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九、特别提示:优先购买权人请予登记截止日前到中心申报优先购买事宜,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利。在评估基准日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期间(过渡期),转让方自愿承担此期间内的股权损益,受让方不承担。
    吉林长春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长春市超达路333号(市政府南侧)
    咨询电话:0431-85370113 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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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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