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0月19日10时至2015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股权293486股。(详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起拍价:92.5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6:00)接受咨询。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5年10月16日15时前向委托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临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程序自行询问银行或其他相关部门。
七、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对本标的现状请自行了解、确认,责任自负。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10月2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银行帐号:9508015740000047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坤元评报(2015)443号评估报告。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1072740 ( 邓法官)
监督电话:0571—61072782。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钱王街958号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