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07月23日10时至2015年07月23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汪文明持有的杭州浙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0%的股权
经营业务范围:服务:物业管理,房产中介,室内外保洁,水暖弱电安装
起拍价:28539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07月15日起至2015年07月22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六、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07月3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淳安县支行账号:1202029129900172148)。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4885579、0571-6488550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 0571-64888897
淳安法院联系地址:淳安县千岛镇曙光路59号
淳安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