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连城福连矿业开发有限公司9.273%股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1,472,823元。
三、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110万元,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铅、锌、锰、银、铜及其伴生矿选矿、加工、销售。 标的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 | 9.273% |
王坤灿 | 4.545% |
李齐松 | 4.545% |
陈汝忠 | 4.545% |
李茜 | 4.500% |
张梓兴 | 4.318% |
涂柳章 | 4.273% |
陆盛计 | 4.000% |
黄可茂 | 3.727% |
余祖芳 | 3.727% |
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年份项目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9月 | |
总资产 | 1872 | 1949.2 | 1829.8 | |
总负债 | 15.6 | 38.1 | 1633.3 | |
所有者权益 | 1856.4 | 1911.1 | 196.5 | |
主营业务收入 | 60.1 | 72 | 24 | |
| 净利润 | 20.7 | 54.7 | 485.4 |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9月30日,连城福连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17,647,665.60元。本次转让标的为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的9.273%股权,标的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 2、受让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交易条件
1、受让人应在本项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标的企业在本项股权工商变更后承继标的企业所涉的债权债务。
3、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
六、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万元。
七、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本项目已按规定履行了内部审议程序,评估结果已取得相关国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八、公告期限: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4月29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15年9月29日期间征集到竞买人止或另行公告)。
九、交易方式:若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时,可按受让方报价与挂牌价孰高原则确定转让价格和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密封式加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十、联系方式:电话:0591-87845911、87315276、87855200;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十层。
二O一五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