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9日10时至2015年3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临安市中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1300万元。(具体事项可直接至法院参阅相关评估材料)
起拍价:1390万元,保证金:1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符合临安市中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临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临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2月27日起至2015年3月8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为临安市中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临安市中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准入有一定条件,具体可请咨询临安市发改局王容0571-63723096或临安市中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沈为平13706710518,一旦参加竞拍视为对本标的投资入股条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 符合临安市中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入股条件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帐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帐户(开户单位:临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临安支行;银行帐号:95080157400000475)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61072736 徐法官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61072782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安市钱王街958号。
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