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南京聚星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80.81万股(占总股本23.4%)及280万元债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CQ15001-JSCQ15001-1 | ||||
转让行为 | 批准单位:江苏省教育厅 | ||||
挂牌日期 | 首次挂牌日期:2015年1月5日 挂牌起始日期:2015年1月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5年2月2日 | ||||
转让方名称 | 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南京聚星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号码 | 320121000045478 | ||||
注册资本(万元) | 1200 | ||||
法定代表人 | 顾锦华 | ||||
住所 |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吉印大道3191号 | ||||
经营范围 | 组合机床及其自动线,装配专机及自动线,非标准设备与专用工装、仪器仪表的设计、制造;机械配件加工;机电新产品的研究、制造、销售、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技术培训。 | ||||
职工人数(人) | 50 |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
其他 | 成立于2003年12月18日 | ||||
标的企业 | 业德超持有468.44万股,占总股本39.04%; | ||||
审计情况 | 资产总额(万元) | 5795.11(截至2014年3月31日) | |||
净资产(万元) | -5274.15(截至2014年3月31日)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
资产评估 | 评估机构 | 江苏永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永和评报字[2014]第013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江苏省财政厅 | ||||
评估基准日 | 2014年3月31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 | 资产总额(万元) | 8906.83 | 净资产(万元) | -2162.43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0万元 | ||||
特别事项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 | 受让方须代标的企业偿还欠南京工程学院的280万元借款(详见《债权债务处置方案》)。该笔280万元债权与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280.81万股同为本次转让标的。受让方须在本次产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该笔债权转让款连同股权转让款一次性支付至交易所结算账户。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 | -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 |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 ||||
其他重要事项 | 一、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因标的企业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受让方按照此次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 ||||
转让参考 | 310(股权30万元+债权280万元)万元 | ||||
受让方应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备查文件 | 一、江苏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南京工程学院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南京聚星机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苏教财函[2014]97号;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印女士 | |||
联系电话 | 025-83163351 | ||||
传真 | 025-831633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