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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埃尔斯特-埃默科燃气设备45%股权转让

发布:上海联交所 拍卖时间:01-2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转让标的名称

上海埃尔斯特-埃默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45%股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767

  挂牌价格

1525.5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2-25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上海埃尔斯特-埃默科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港澳路389号5号厂房楼第二层东部位

  法定代表人

MICHAEL CALOVINI

  成立时间

2000-10-3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2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60742205-8

  经营范围

开发、生产各类气体测控设备及相关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并为该类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各类气体测控设备及相关零部件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维修及其它相关配套业务。区内以上述产品为主的仓储(除危险品)、分拨业务及售后服务;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区内贸易代理;区内商品展示;区内贸易咨询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凡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质检、安检管理和相关行业资质要求的,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取得相应资质后开展经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埃尔斯特有限公司

  55%

  2

  上海煤气表具有限公司

  4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620.678469万元

  820.513605万元

  557.259007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35.547543万元

  1986.251917万元

  2949.295626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4543.250374万元

  841.910110万元

  667.082402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4926.490391万元

  1428.206331万元

  3498.284060万元

  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3783.415529万元

  493.979057万元

  370.771152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069.946800万元

  1491.401015万元

  2578.545785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2-11

  评估基准日

2014-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律师事务所

上海沪港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它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董事会决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3991.2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218.450000万元  

134.240000万元  

137.500000万元  

4481.3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1308.830000万元  

1308.83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3172.560000万元  

3390.000000万元  

1525.50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除转让方外,其他股东明确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应按规定交纳竞价保证金。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均视为放弃受让、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3.3、本项目评估采用收益法。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详见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1525.5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为457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现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含前期支付的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在获得上海市商务部门批准且交易凭证出具后的3个工作日内经转让方申请由交易机构将全部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从事燃气气体测控设备生产、开发行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取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举牌受让。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标的公司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受让资格不受上述受让方资格条件的限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5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汇票;网上支付;本票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上海煤气表具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路162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产权交易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王立新

  联系电话

62657272*18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万雅宁

  联系电话

021-62657272*324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誉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21-51075129

  受托机构联系人

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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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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