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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华润电力10%股权转让

发布:上海联交所 拍卖时间:12-26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xm 关注:

 

  转让标的名称

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10%股权  

  项目编号

G314SH1007707

  挂牌价格

30785.728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

2014-11-28

  挂牌期满日期

2014-12-26

  标的所在地区

河南

  标的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河南省登封市

  法定代表人

刘萍

  成立时间

2004-03-1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76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71785064-3

  经营范围

对煤炭、电厂、电力、水利、煤化工产品行业投资;旅游资源开发(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需获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职工人数

308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85%

  2

  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

  15%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9394.916294万元

  97812.633654万元

  75759.024344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9561.867133万元

  403940.354944万元

  205621.512189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74202.545649万元

  32761.757673万元

  32037.937198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07459.886385万元

  446200.220086万元

  161259.666299万元

  审计机构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4-10-31

  293614.567197万元

  87049.783129万元

  65695.00367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59979.996266万元

  349150.123632万元

  210829.87263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华润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4-11-18

  评估基准日

2014-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深圳)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其它资产

  资产总计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200472.810000万元  

465804.250000万元  

2174.210000万元  

6849.710000万元  

675300.98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323104.970000万元  

170078.690000万元  

493183.66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182117.320000万元  

307857.280000万元  

30785.728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公司股东登封电厂集团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其他事宜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在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2013年10月31日,标的公司欠转让方借款本金人民币9.8亿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二期厂区占地294,963.69平方米,正在办理土地相关手续,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2)华润电力登封有限公司申报的位于生产区土地上的所有房屋建筑物计85项,建筑面积160,937.44平方米,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3)经过资产清查,发现存在个别实物资产拆除及待报废资产(相应明细已在申报明细表中进行了标注及说明),评估已直接做减值处理,建议该公司将根据内部相关管理程序尽快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其他信息

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在交易所的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30785.728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与转让方就其对标的公司人民币9800万元债权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9235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认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本项目的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在征集到受让方后,无法正常推进本次交易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与转让方就其对标的公司人民币9800万元债权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7.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10年以上的电力行业境内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为准),截止2013年底,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2亿元(以2013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供挂牌期间内银行出具的不低于挂牌价格的存款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可分拆受让、且不得隐名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交易。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23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汇票;网上支付;本票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镇海河街19号305室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8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华润总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华润总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证券时报》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徐艳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1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张昕

  联系电话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上海新工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010-68396881

  受托机构联系人

杨阗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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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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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职称:中国注册资产评估

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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