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5月4日10时至2014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鹤壁市山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2000万股,现由鹤壁市聚鑫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起拍价:264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须符合银监会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受让人的相关规定以及鹤壁市山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不合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方式: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与拍卖须知,如有问题自2014年4月18日起至2014年5月4日10时止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5月9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周口银行西城支行,账号:0150006010201100160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0394-8158107,0394-8158108。
监督电话0394-8158408。
联系地址: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与汉阳路交叉路口西500米。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 0 一 四 年 四 月 十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