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人民法院
关于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法人股9388771股拍卖公告
兰溪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3月17日10时起至2014年3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 金华市中级人民 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户名:金华市中级人民 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法人股9388771股。
起拍价:17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资格需符合《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股权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条 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本行股东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根据“有限参与、远离破产、长期承诺”原则,入股本行企业以民营骨干企业为主,“三资企业”、房地产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主发起人、国家限控行业以及非法人企业不得投资入股本行。详情请咨询浙江兰溪农村合作银行(办公室电话:0579-88882528 潘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咨询。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3月14日16 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进行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4月7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兰溪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兰溪市支行,账号:12080500292001651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9-88927756、88927238 ;
监督电话:0579-88927209 ;
联系地址:兰溪市横山路58号;
网址: 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vJRRRw&user_id=1666399500 ;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兰溪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