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2月10日10时起至2014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A5uEv8&user_id=1935409001,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权163689元。
起拍价:78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拥有余杭户籍;其所持有的该银行原始股份包含本次拍卖所得不得超过30万股;同一家庭中只能一人持有股份的自然人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2月7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成交价不含税费,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该股金拍卖成交之前产生的法定孳息和分红不予拍卖。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20日1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余杭支行,银行账号:733141018260007995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9171039、13456801379(王法官)
监督电话:0571-86223130。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西158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