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8月19日16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内容:河南汇通集团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漯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784万股权,占漯河银行总股本的1.11%。该股具有良好的投资价值,极具升值潜力。
二、竞买注意事项:
参加竞买1号标的的竞买人必须是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银发[1994]186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3]105号)、《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漯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咨询、展示及报名时间:
有意竞买者,须符合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成为商业股份制银行股东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和法院审核通过符合成为竞买人条件后,请于2013年8月16日16时前向人民法院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200万元(股权)、1万元(车辆),(户名: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郑州银行陇海支行 账号:9201 0002 0109 0476 59。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不成交者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并于2013年8月16日17时前持保证金收据及相关有效证照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以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rmfysszc.gov.cn查询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8月16日16时
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371-63509138 55692825 13137708369
咨询报名电话:0371-66285717 66285718
拍卖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307号中享本色17楼45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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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监督电话:0371-695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