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12日上午10时在浦江县大桥北路51号顺风饭店三楼风雅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浦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82636股,起拍价16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在标的所在地预展。
三、注意事项:
即日起至拍卖会前有意竞买者凭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已交保证金银行回单到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广场A座908室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须在2013年4月11日16时前交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法院委托保证金交款户名:浦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江支行,账号:33001677427053006847。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注:请拍卖标的相关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者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标的产权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若上述标的撤拍,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
四、联系方式:0579-82388676、82388912、18658925998 法院监督:0579-8818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