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清远市中级人法院委托,广东中健亿达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时在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1号维也纳酒店2号会议室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清远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35%的股权,参考价:人民币40万元,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
①清远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的其他股东对公司的上述股权具有优先购买权。
②特别通知:按法院要求,以上标的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有意竞买者将竞买保证金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清远鹿鸣支行,账号:650957747469),付款单须注明“保证金”和案号【(2011)清中法执字第21号】,保证金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下午16时(以到账为准)。竞买人必须亲自持付款单和身份证(单位须持单位证明文件及授权书)到法院开具收款凭证确认竞买资格后到我司办理竞买资格审核手续。对股权变更中需缴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操作事宜请先行咨询我司,资料备索。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2012年11月29、30日,标的现场(提前电话预约)。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津东路777号龙锦大厦中塔2601室
联系电话:020-81278166、13903068674(冯生) 传真:020-81278166
法院监督电话:3866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