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23日上午10时在湖州市龙溪北路167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被执行人沈××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206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11万元。
2、被执行人潘××(已故之夫狄××)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385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10万元。
3、被执行人沈××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191038(其中新配股20468股)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68万元。联系服务人:李先生2050369、13506721008 祁先生5035366
4、被执行人宋××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86446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30万元。
5、被执行人钟××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47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4850元。联系服务人:李先生2050369、13506721008 朱先生8076511
6、被执行人朱××所持有的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8385股的股权及收益,起拍价10万元。联系电话:2106887
二、标的展示: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8月22日下午4时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拍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保证金,才能领牌参拍。(竞买人必须到浙江南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审查手续,联系人:张先生 3917365)
注:以上标的均有保留价,委托方是人民法院,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0572-2110887 2108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