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6月29日下午14时30分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海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27371股。参考价:18万元,保证金:3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6月26日—6月28日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照(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章,如委托他人须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以及相应的保证金交付手续办理竞拍报名手续。未竞得者,凭相应的交款凭证于三日内退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竞买者在指定时间前将保证金(建议使用银行本票)汇付至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和账号:华夏银行海宁支行4250200001819900001026)。交款后凭银行交款凭证(银行汇款无须到法院开具收据)或法院开具的交款收据(银行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至拍卖公司报名。报名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世纪广场10楼A座。
注: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与上述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等)届时请参加本次拍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四、联系方式:13757305731,13905736956,0573-82091898 法院监督电话:0573-87017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