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们定于2011年11月24日下午三时三十分,在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三楼A306室(韩江路33号)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一、拍卖标的:粤东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汕头经济特区粤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80%的股权。起拍价人民币:601796064元。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
二、注意事项: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下午4时前直接将保证金划入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帐户,开户行:工商银行汕头外马支行,帐号:2003020209024911820(以款到帐为准),
并带齐有效证件原件及缴款凭证到我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索取资料。有意在本场拍卖会上对上述标的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必须在截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前五日向委托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及依据,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如对拍卖上述标的有异议者,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与我行联系,并向委托方提交异议书。
三、联系电话:0754-88366149 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