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山东方圆拍卖行有限公司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四楼拍卖大厅(4001室)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有意竞买者请于拍卖日前一天下午4时前将保证金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持有效证件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方圆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不成交保证金无息原数退还)。:
一、2014年5 月 6日上午9 时30分第一次拍卖:莘县柿子园乡刘口村西头食油加工厂南厂房、北大墙、东大门、东屋及男厕所。
声明:本次拍卖上述资产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租赁占用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拍卖公告中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届时请务必准时参加本场拍卖会,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本次拍卖。
展示时间:公告日起至拍卖日前
展示地点:聊城、莘县
报名截止时间:拍卖前一日16时
方圆拍卖公司联系电话:13562008517(米先生)
地址:聊城市文化北路36号
山东方圆拍卖行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