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22日10时至2024年8月2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山东莘华建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莘县新东环南首的地上建筑物、附属物及设备一宗
山东莘华建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莘县新东环南首的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及设备一宗(详情自行查看评估报告)
情况说明:该土地为租赁,租赁情况不详,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主管部门,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起拍价:5887910元,保证金:7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咨询、展示标的物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止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自行看样,法院无统一安排。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双方各自承担,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五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9月2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3)鲁1522执恢124号的拍卖余款”。
户 名: 莘县人民法院
账 号:3705018578080900011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莘县支行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1667816595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6678165957
司法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9863505211
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莘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