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日10时至2024年5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临清市鸿利兴棉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
起拍价:3851000元,保证金:39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标的详情:临清市鸿利兴棉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其中有证建筑面积共计2558.27平方米,用途为仓库、厂房;土地使用权面积5997平方米。
具体详情自行下载评估报告查看。
说明:
1、临清市鸿利兴棉业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仍每年缴纳土地租金,买受人自行联系协商土地租金事宜;
2、拍卖标的物存在占有使用情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部分通往厂区的路段未办理产权证明,对于是否具备办证事宜请咨询相关部门。竞买人竞得标的物后自行承担延迟交付的法律风险及拍卖标的物存在的权利瑕疵。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其他相关条件
1、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竞买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竞买人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无法过户的风险。
3、买受人须承诺,自行准备标的物交割所需的人工、车辆等,交付过程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日起5日内与本院联系。
八、竞买人资格条件
1.竞买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竞买人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5月18日18时前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3)鲁1581执恢1480号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临清市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清市支行
账号:6228401327700338364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635-2415178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司法辅助联系单位: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5269127330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临清市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