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阳市东凤路房地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1月9日上午10:30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电子竞价或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位于海阳市东凤路128号内3号楼(3-5层)建筑面积4994.64平方米的房产及其分摊的面积为2345.1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海房权证东村字第03719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海国用(2010)第1189号,使用权类型:出让;评估价值为1615.27万元,竞买保证金为160万元人民币。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1月8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账号:853540120122803066),并于2014年1月8日下午15时前,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山东金诺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1-88815850 13280967181 王先生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西盛街28号1912室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6676105
高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68886217
山东金诺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9日
公告发布于2013年12月19日《烟台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