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口市龙港街道环海路西龙口港内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及编号为T-101、102、103、104,T-201、202、203共计七个成品油储罐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面积:39501平方米;建筑面积:536.37平方米;产权证号:鲁(2017)龙口市不动产权第0005864号;房屋用途:其它。(特别提醒:标的物的经营管理可能要求相关主体具备特殊资质,目前不详,竞买主体需自行查询相关运营管理资质等条件。)
起拍价:70672900元 保证金:7100000元 增幅价:350000元
二、竞价时间:2023年3月11日10时至2023年3月1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
三、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相关欠费及验收审批手续不全等可能暂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情况,竞买主体需慎重参拍,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六、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因本院目前条件无法满足接受竞买人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不采用线下交保证金。
七、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成交当日起十天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账号:37050166636009299999 00289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当天限额而无法支付,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九、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至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十、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二、对本次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当日前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拍卖流程问题请咨询山东司辅 电话:131838653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电话:0535-6676041 宋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