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9月3日上午10:3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厅以电子或现场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1.位于莱阳市河洛镇驻地建筑面积为1573.33㎡的房产及3534.09㎡的土地使用权,评估价245.82万元,保证金3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一日11:00时(到账为准)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莱阳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莱阳市支行;帐号:355101040000835),并于拍卖前一日下午17:00时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不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35-6844003 王
拍卖机构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7号附3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535-7386072 高院监督电话:0531-68886236、68886217
公告发布于2013年8月19日《山东法制报》和《今日莱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