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23年12月12日10时至2024年2月10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江苏润望三瀛实业有限公司所有的厂房、宿舍楼、办公楼、食堂及其他附属设施、在建工程。
注:1、竞买人需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企业法人,拟经营项目必须符合本地工业园区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及环评要求。竞买人因不符合上述要求而不能开工生产的后果自负。
2、竞买人竞拍前,应将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相关资料提交法院,待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竞拍。
3、拍卖标的物位于金湖县银涂镇334国道与祥南路交叉口;
4、项下土地未挂牌,如需参拍需注意土地性质和挂牌及厂房办证问题;
5、拍卖成交后,法院不负责办理不动产权证问题,如需办理相关税费由办证企业自行承担。
评估价:15023900元 起拍价:8413384元 增价幅度:8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015186224、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自2022年1月1日起,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应当事先确定在拍卖标的所在(市、县、区)具备购房资格,并确保拍卖成交后,向拍卖法院提供购房资格证明。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无购房资格,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十一、变卖余款: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变卖余款,于网络竞价结束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湖县支行,账号:32050172813600000198-30405)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变卖支付。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7-835895759(不接受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015186224、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