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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灵通涤塑制品公司房地产拍卖

发布: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04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yubo 关注: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
    2022年5月4日10时至2022年5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二、拍卖标的现状
    1.标的名称:苏州市灵通涤塑制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湘城镇戴溇村的房地产(含无证房产、被执行人的不可移动装修及其附着物等)
    2.标的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0400007252;登记日期:2004年6月23日;房屋用途:非居住;有证房屋建筑面积:5462.51㎡;无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60.78㎡;
    土地使用权权证号:相(2003)00522;登记日期:2008年6月30日;使用权面积:10000㎡;土地性质:出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年12月4日。
    该房地产存在银行抵押、法院查封,无钥匙。
    特别说明:
    1. 该房地产目前由承租人占有使用,租房期限为20年:2013年6月8日到2033年6月7日,租赁合同详见图片。请竞买人务必至现场看样。
    2.拍卖标的详见评估报告及有关权利机关登记信息;对于无证房屋,买受人按照房屋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过户登记事项请咨询相关部门,无证房屋将来可能面临的拆除、拆迁及补偿不能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3、拍卖标的物存在超红线用地情况,后续的产权过户登记事项请咨询相关部门,存在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4、该厂房目前所属地块规划为绿地,现状与规划不符,厂房不得自行改、扩建,具体详见附件政府公函。
    5、本次拍卖不含承租人的装修及附着物。 
    6.地图标注可能有误,请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拍卖价格及拍卖款项支付方式
    1.起拍价:10513000元
    保证金:1682200元
    增价幅度:42000元
    2.拍卖尾款支付账户:
    户名: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相城支行营业部
    账号:3220 1997 4360 5063 0022 034443
    3.拍卖款项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十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交纳余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润益巷润南大厦东三楼)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于领取确认书后十五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具体交付日期以法院通知为准。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公告期间(节假日及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看样联系第三方法拍服务机构—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00-928-8512, 预约看样统一以电话通知为准)。基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及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可自行前往看样。
    五、竞价规则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3.拍卖方式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七、拍卖财产产权转移可能产生的税、费及承担方式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按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交易中涉及的税费,应由买受人负担的税款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应由出卖方负担的税款由法院在拍卖、变卖款中予以扣缴。因成交标的物的情况不一,具体税率可自行向税务机关询问。另,其他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欠费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证处理,有关户口、学区的事项也均由买受人自行查询。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在开拍前至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相关标的物过户手续及税、费等收取情况。(关于退税提示:如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自愿垫付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款,买受人应于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后十日内向本院提供垫付税款凭证,逾期法律后果自负。
    八、关于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当次开拍前提前三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确认优先购买权申请和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特别提醒
    1.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4. 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该确认书会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6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7.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三日与本院联系。
    十、法律后果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十一、执行法院名称及联系、监督方式
    执行法院: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69595110
    咨询联系电话:400-928-8512(苏州农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85182895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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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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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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