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我院委托广西华尔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定于2017年2月28日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66号上东国际T2栋2201号广西皓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南宁市良庆区月湖一街4号生产车间(房产证号:邕房权证字第02185278号)、南宁市良庆区月湖一街4号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号:南宁国用(2010)第544397号,宗地号:50133885),拍卖参考价为3431207元,竞买保证金140万元。(竞买保证金和成交款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凤翔路分理处,账号:611957499302)
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起到拍卖公司查阅资料,可直接到青秀区法院立案大厅刷卡交费,并将有关交费票据提交给青秀区人民法院核查备案。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我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拍卖成交价款由买受人于拍卖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直接转入上述法院指定账号,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视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协拍提成比例按相关规定办理,并在报名时签字加以确认。(本次拍卖活动具体相关事宜以登报公告为准)
委托监督电话:青秀区法院0771-5737032余法官公司联系电话:0771-5737203 公司地址:南宁市东葛路22-1号八楼
广西华尔佳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