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29日10:00至2024年1月28日10:00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的除外)对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B座八层803号房屋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B座八层803号房屋
二、标的简介:1、拍卖标的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发展大道189号1号标准厂房B座八层803号。房屋所有权人:朱晓明;不动产权证号:桂(2020)南宁市不动产权0324834号;房屋建筑面积:320.19平方米;规划用途:工业;登记时间:2020年12月16日;权利性质:出让;使用期限:2014年6月6日起2064年6月6日止。
2、拍卖标的位于一栋11层(地下1层,地上10层)混合结构建筑物中的第8层。南北朝向,配备电梯、步行梯上下,空间布局为4梯多户。该房屋未能入户,内部结构、状况不祥。
(温馨提醒:该标的拍卖的仅是该房屋,不包括室内家具、家电、经营用品等物品。该房屋结构布局有所改动,本院按腾空后房屋现状进行移交,意向竞买人应实地看房为准。)
3、房屋现状:(1)该房屋未能入户,内部结构、状况不祥。被执行人未签清空承诺书。房屋内家具、家电、经营用品等不在拍卖范围内。拍卖成交后,腾空房屋具体时间以该案件执行工作进度为准;腾空房屋过程可能会对房屋外观、装修、内在质量产生一定影响,本院按腾空后房屋现状进行移交,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以上可能出现的情况完全接受,竞买人自行决定竞买行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根据物业服务中心查询,该房屋截止至2023年8月物业费、公共照明、公共用水、电梯用电、代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约14467.6元(注:该房屋如有欠缴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本院概不负责处理)。
4、该标的抵押情况如下:(1)不动产登记证明号:桂(2021)南宁市不动产证明第0085377号;抵押权人:韦波、姚鹤;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80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9月22日。已发抵押权人告知书。
5、该标的查封情况如下:(1)2022年12月8日已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2022)桂0107执保4222号。(2)2022年8月23日已被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文号为:(2023)桂0203执3199号。
《南宁市不动产查档结果证明书》查档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
变卖起拍价:1385600.00元,变卖预缴款:1385600.00元,保证金:277120.00元,加价幅度:2000.00元/次。
四、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竞买资格取得方式:1.通过支付宝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2.前往本院缴纳变卖保证金。
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三日向本院执行法官(联系电话:19807720509)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拍卖方式:从起拍卖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二人以上(含二人)参与竞拍,价高者得。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六、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真伪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标的物其状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本院对该标的存在的瑕疵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主体、数额。
附:(一)拍卖成交价为增值税含税价;
(二)、个人被拍卖商铺、写字楼、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仓储、综合及其它
1.个人所得税:(拍卖成交价-增值税税额)x3%.
2.土地增值税:
(1)能提供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或提供购房发票的,按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据实计算,具体为:
①增值额=(拍卖成交价-增值税税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I.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30%
II.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40%-扣除项目金额x5%。
III.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50%-扣除项目金额x15%
IV.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x60%-扣除项目金额x35%
(备注:公式中的5%、15%、35%分别为速算扣除数)
(三)个人购买商铺、写字楼、办公用房、车位、车库、仓储、综合及其它
1.印花税:拍卖成交价x0. 5‰x50%
2.契税:拍卖成交价不含增值税(免增值税的,拍卖成交价不扣减增值税额)x3%
(因各地税率、税费问题可能存在差异,该公告税率、税费仅做参考,具体税率、税费请到税务部门询问。)
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缴税主体承担;没有明确缴纳义务人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因拍卖标的物转移变更(过户)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过户裁定书后,必须十日内向法院提交相关税费缴纳材料及凭证,逾期法院将不负责处理税费缴纳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提供税收发票和增值税票。
八、尚欠物业费、水费、电费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九、本院不负责处理户籍问题。
十、拍卖成交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的支付期限:拍卖成交后的15日内(在本标的拍卖结束后15日内须缴纳清拍卖成交余款,买受人如未缴清,本院将视其为悔拍,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一、本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网络司法拍卖贷款服务:能()/否(√)。
十二、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的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一)通过支付宝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的竞买人,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之日其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二)通过到法院报名并缴纳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如果拍卖成交,必须在变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纳成交价余款。详情请咨询法院。
十四、拍卖标的物现场展示、咨询、网拍技术服务、网络竞价指导等辅助服务工作已委托柳州市鸿源拍卖有限公司进行,联系电话0772-3262249,手机号:13607806916乔先生。
十五、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查询。
法院联系电话:19807720509陈法官
法院联系地址:柳州市华润路5号
本院监督电话:0772-3138994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