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7年2月28日10时在大连市中山区解放街51号巾帼大厦B一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对普兰店市杨树房镇廉家村房屋(1、车间:权证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杨树房05006号,建筑面积1637.30平方米;2、车间:权证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杨树房05007号,建筑面积2969.30平方米;3、辅助用房:权证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杨树房05008号,建筑面积233.05平方米;4、辅助用房:权证号为普兰店农集房字第杨树房05009号,建筑面积413.61平方米;5、东侧门卫:建筑面积31.41平方米;6、西侧门卫:建筑面积31.41平方米;7、住宅及车库:无证,建筑面积429.74平方米)、构筑物(水井等)及土地使用权(证号为普国用【2005】第81号,面积11253平方米)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标的物评估价总计为人民币1018.18万元。{具体见房地产估价报告}。(本场拍卖会开通现场与网络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