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3月22日10时至2016年3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金湖县顺达棉业有限公司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房屋坐落:金湖县顺达棉业有限公司位于金湖县唐港集镇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附属设施。建筑总面积为:931.37㎡。土地面积为:13935㎡。证号:金国用(2010)第8412号。地块形状较规则,地势一般,地形平坦。房产地类(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出让。
起拍价:622.84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3月7日起至2016年3月2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金湖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金湖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2人以上报名才能进行。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3月29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金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208311701201000032545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7-83589591
监督电话:0517-83589575
联系地址:金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