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将于2024年2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2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江苏教育家教学装备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金湖县工业园区同泰大道290号不动产及附属设施。
特别告知事项:
1、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任何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请有意竞买者务必对照评估报告内容、不动产信息等材料,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现状。如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情况的充分知晓。拍品以实际看样为准,买受人若以本院提供的拍品介绍或评估报告与实际拍品不一致为由悔拍的,不予支持;
3、成交后法院只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过户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对于本次拍卖,法院不负责开具任何票据,由买受人自行至税务部门咨询解决;
4、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中,由卖方所承担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先行缴纳垫付,凭《交纳税人作完税凭证》联原件于本院过户裁定书送达买受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进行代垫费用结算。逾期不予办理,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自2022年1月1日起,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应当事先确定在拍卖标的所在(市、县、区)具备购房资格,并确保拍卖成交后,向拍卖法院提供购房资格证明。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在拍卖标的所在地无购房资格,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买受人在该厂区内拟经营项目必须符合金湖县工业园区产业政策、规划要求及环评要求,拟上项目应通过金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审核。参与竞拍前请与金湖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了解相关政策要求,竞买成功后如因不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投资规模要求而影响使用或产生其他各类费用或造成损失,责任由竞买人自负,为避免产权纠纷,请实地看样后再参与竞拍;
7、拍卖标的内的附属设施(如绿化、道路场地、围墙、门头)等详见评估报告,请务必现场看样并清点,如有出入不影响此次拍卖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拍品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成交后不得以拍品与现状不符为由悔拍,后果自负。
8、本标的有租赁,部分带租拍卖:1、办公辅助用房一栋东侧7间,租赁期至2030年12月15日止,租金每年收;2、辅助用房一厅四室,租赁期至2033年7月1日止,租金每年收;3、南侧和东侧空地,租赁期至2032年7月7日止,租金每年收。
评估价:1244.76万元 起拍价:871.332万元
保证金:150万元 增价幅度:4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18015186224、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其它费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1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公告前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也可委托已开设淘宝和支付宝账户的用户作为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但须在2024年2月17日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多个竞买人联合参与竞拍的,也须在2024年2月17日前向法院办理相关的委托手续。
十、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请于2024年3月7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金湖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金湖县支行,账号:32050172813600000198-4194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17-83589575(不接受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18015186224、400-157-1060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法服”自助预约看样。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金湖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