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6月25日10时至2015年6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伟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国际汽摩配工业区二期(凤都一路199号)的厂房及违法建筑,带租拍卖,租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房屋建成年份2004年,混合结构。
房屋所有权证:瑞安市房权证塘下镇罗凤字第00004690号,证载建筑面积5738.59平方米,产权填发时间2004年12月15日。
幢号1,混合结构,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5511.96平方米。
幢号2,混合结构,总层数1层,建筑面积226.63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证:瑞国用(2004)第23-78号,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0766.6平方米,使用限期至2043年6月1日止。
注: 违法建筑,买受人应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房产及土地登记为瑞安市华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现该公司更名为浙江伟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园区准入条件:除重大污染企业外均可落园。
起拍价:1745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5年6月24日17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对上述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前向本院提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第十条规定时间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瑞安市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资金专用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市支行,账号:19 2451 0104 0027 097 ),并在交付余款10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瑞安市莘塍街道镇府路派出所对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十、拍卖成交后的余款交纳时间,成交价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交款时间为十日;200万元至1000万,交款时间为二十日;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交款时间为三十日。
交款时间计算方法;自拍卖成交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7-65120283,监督电话:0577-65122009
联系地址: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瑞安市莘塍街道镇府路派出所对面)
瑞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