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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凤巢乡4200㎡厂房及土地拍卖

发布: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1-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赵佳媛 关注:

    平阳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1月18日10时至2018年1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平阳县腾蛟镇凤巢社区凤口隔的地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内的物品:①产房位于平阳县凤巢乡凤口隔,根据评估报告该厂房实际总建筑面积约4200.73平米、土地实际使用权面积约为:2190.85平米(具体面积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测绘为准),能否办理相关权证请自行咨询行政主管部门,本院概不负责。厂房共2幢并相连,分别呈”L”型东北幢与“7”字型西南幢,南北朝向朝北。地下1层,高2.45米,面积约215.17平米,混合结构;地上为3层,面积约3985.56平米,1-2层为混合结构,3层为简易结构。厂房目前尚未腾空,介意者慎拍;②厂房内的物品以评估报告为准(详见评估明细表)(具体以实物为准)。注:本明细表仅供参考,不作为成交后交付的依据,各竞买人请务必实地查看、认真清点后再决定是否参与竞买。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品质、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
    房屋如涉及违章建筑,由买受人自行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置。
    起拍价:130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2月12日起至2018年1月17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7-63884665)。
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请自行安排时间前往房屋所在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费用承担: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相关的税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核准的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网银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1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阳支行,账号:8020.0012.0191.1111.11),并在2018年1月31日上午10:00(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事务大厅5号窗口(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如遇节假日顺延)及领取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注意:请各位竞买人不要通过支付宝支付拍卖余款,否则若造成拍卖余款无法及时到位责任自负。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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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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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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