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0月14日10时至2014年10月1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舟山东焰工业气体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房产及机器设备等资产。土地使用权证号: 舟普国用(2011)第00067号,证载面积5357平方米,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267.11平方米,其中有证面积为1247.56平方米,房产证号: 舟房权证普字第5054408号。附属设施一项,机器设备共23项。
评估价:1414.103万元,起拍价:115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9月28日起至2014年10月13日16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权属范围以证上载明为准,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卖方应缴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1月17日14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拍卖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舟山普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账号:20100010879375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80-3818969,监督电话:0580-3819155。
联系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昌正街56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二O一四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