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6日至2016年1月5日共60天期限内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本次变卖分三个阶段进行,现公告如下:
1、2015年11月6日至2015年11月23日为第一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1月22日10时至2015年11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未成交,将进入第二阶段变卖期。
2、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2月9日为第二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2月8日10时至2015年12月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如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将进入第三阶段变卖期。
3、2015年12月9日至2015年12月27日为第三阶段,该阶段的统一竞价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10时至2015年12月2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若本阶段变卖仍未成交,则本次变卖程序终结。
一、变卖标的:座落于苏州市人民路420号202室的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860.03平方米,登记日期为2011年2月1日,设计用途为非居住;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9.10平方米,地类(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214),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至2046年12月14日。
二、起拍价:人民币773万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000元。【变卖】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12月9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15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512-66603319。本次拍卖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者请自行查看。
四、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请竞买人谨慎参拍,竞买成功后须按照拍卖须知规定时间付清拍卖价款。如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导致该次拍卖未成交,妨碍人民法院正常执行的,本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买受人进行罚款。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五、咨询电话:0512-66603222吴法官、15862515656张法官;
监督电话:0512-66603555;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湖街288号;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二Ο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