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11月24日15时通过山东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依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泰安纺织贸易总公司破产一案涉及的房产、库存商品一宗。其中,房产为泰安市岱宗大街253号院内2号楼、4号楼、9号部分房产,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224060号,建筑总面积4547.71平方米(不含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用房;库存商品为针织品、办公用品、杂项等库存商品。拍卖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参考价为:640 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一天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三、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11时之前将保证金120万元交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16915619722;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安岱岳支行营业部),拍卖保证金应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注明:(2015)泰中法技拍字第534号保证金,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为主,若以现金交纳的,须到收款单位开户行所在营业部(长城路3号圣地公寓A座一层)办理。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有意竞买者(含优先购买权人)请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交纳凭证于2015年11月23日17:00前可以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山东光彩银星拍卖有限公司、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任何一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未竞得者7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与标的相关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15年11月20日以前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合法、有效的优先购买权相关证明资料,逾期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现场拍卖地点: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大厅(竞买人可到拍卖现场,亦可异地通过互联网参与竞价)。
六、与标的有关的情况说明:
1、本标的房产有房产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按现状与内含部分库存商品整体拍卖。
2、标的房产为位于泰安市岱岳大街253号院内2号楼沿街五层钢混结构建筑物的第五层、4号楼六层钢混结构建筑的三至六层及9号混合结构建筑物;标的房产目前无出入通道、无水电供应,成交后标的房产的出入通道、水电、通讯线路等事项,需由买受人自行与相关单位协商确定。
3、经咨询,按照现行法律规定:房产无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过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成交标的的交割或过户手续,自行承担不能过户的风险;如能办理过户,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标的确权、过户等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及相关房产交易税费等);如有租赁,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协调租赁事宜。
4、经了解,本房产沿街楼5层东西两间房屋租赁给通信公司作为通信基站机房,楼顶设置通信基站发射天线。
联系方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 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1173号
泰安金山拍卖行有限公司 泰安市建设大厦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