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7月4日10时至2015年7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总部商务花园12号楼310室非住宅房地产。所在建筑建成于2010年,建筑总层数为8层,已独立分割,室内格局为一室一厨一卫,东西朝向。整幢楼配有两部电梯,目前只安装了一部电梯。装修情况:至价值时点,公共部分已装修,室内为毛坯房。水电设施齐全,属完好房。建筑面积56.05平方米。
起拍价:21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3日16时止接受咨询,2015年7月1日上午10时至11时统一安排看样。
联系人:朱法官 联系电话:0571-86537904
看房联系人:赵久方 联系电话:13588772010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的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1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滨江支行;银行账号:3301040160001224727)。
十、有意向参与竞买的买房人在挑选拍卖房源后可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申请有关拍卖按揭贷款。
联系人:来明祥0571-86682622、陈成0571-86689849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1-86537904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571-86537913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799号
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