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604房产 |
项目编号 | GR2015TJ1000255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604房产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4-12-31 |
资产评估值 | 31.01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 33.80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日期 | 2015-05-19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05-27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604 | ||
房地证号 | 津字第115021100414号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7.3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34.16 | |
设计用途 | 非居住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
租赁情况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10.14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确认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汇票 网上支付 本票 银行保单 其他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并充分认同转让房产现有的现状情况,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摘牌手续,即表明已全面了解了该房地产情况。 2、意向受让方应在申请受让登记时将保证金10.14万元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网络竞价转让,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采取网络竞价方式,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按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返还。 3、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剩余交易价款须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4、如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交易中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摘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方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或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③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产权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签订《产权交易合同》5个工作日未内将交易余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 5、本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标的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寰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张颖 | 联系电话 | 13820375505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