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25日10时至2015年3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湖州金世纪大厦1705室房产(含装修)。钢混结构,总层数18层,所在15层,建筑面积为45.48㎡,建成于2008年,登记于2010年3月,权证号:11005001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6.99㎡,国有出让商业用地,证书号:湖土国用(2010)字第9-5479号。房屋已出租,租期至2017年4月5日,年租金9600元,租金已付至2015年4月6日。
评估价:351000元
起拍价:22万元,保证2.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倍数。
二、贷款事宜: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开发区支行,联系电话:0572-2104180、13587285803,钱经理。中国银行湖州分行,联系电话: 0572-2571390、13665755486,宋女士。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5年3月23日九时至十一时接受咨询和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含隐性)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标的物的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07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湖州银行苕溪支行,账号:800004073007688),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582335,看样电话:13157233353,监督电话:0572-2210928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劳动路283号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5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