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依法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进行了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相关条款的规定,本院依法变卖上述财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财产范围:
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东路东普惠路西创业路北1号楼26层2614号房产一套(合同号:D11896683)。该房产建筑面积为142.38平方米(其中公用共有部位面积57.33平方米),房屋地上36层、地下4层,变卖对象位于第26层2614号,详情见标的物介绍项下《变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二、变卖价格:
变卖起拍价:229.4388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10000元。
三、变卖期限:
自2014年11月27日10时起至2014年11月28日10时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26日工作日接受咨询,2014年11月21日安排看房。
四、买受人的确定: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记应买的人数为一人的,登记应买人即为买受人。登记应买的人数为二人以上的,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买受人(价高者得)。
五、竞买方式:
变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2014年12月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账号:7391010183100001410),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监督电话:0371-69522078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王法官 朱法官 0371-69522078
二○一四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