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乐执字第55-3号执行裁定书,经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处电脑随机选定确认,受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定于2014年10月10日上午10:30在我司拍卖厅第三次公开拍卖:位于乐东乐城昌发商务休闲大酒店内的413、415、513、515、618、701、702、703共8套房产,参考价:194.08万元。 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瑕疵说明: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拟拍卖的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
标的展示时间:自见报之日起至10月8日上午11:00止。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4年10月8日上午11:00前到我司了解详情并办理竞买手续;保证金以款到帐为准。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行儋州中兴支行;账号:2201031229826405990。缴款用途处须填明:(2014)海南二中法技委拍字第015号竞买保证金,拍卖单位:海南中南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36号海外大厦三层
电话: 66747557 13907628809
委托方监督电话:23882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