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6月30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沈阳北约克维景国际大酒店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83号甲办公用房,
建筑面积约3307.14平方米,(卷号:大东104号,证号00052),
起拍价1818.927万元,竞买保证金5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 地点:2014年6月18日-20日标的所在地。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6月26日15:00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金厦支行;账号:0345 0101 4190 0000 529),并于2014年6月27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现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现有占用人,标的蓝牌号与产权证不符,本公司按标的现状拍卖,成交后,委托法院负责交付;
2、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3、标的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拍卖公司电话:024—62437898 拍卖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什字街101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289
辽宁华夏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