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路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6月25日10时至2014年6月26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刚泰艺鼎广场A座2-902室房产,该房产房屋混合结构,共31层,位于第9层,南北朝向,五室一厅一卫布局,中等装修具备完备的市政基础设施。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2.5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99.38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
起拍价:129万元,保证金:13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路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6月26日10时止(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2014年6月18日后联系0576-82510563(周法官)组织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6月24日10时前与路桥区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7 月2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账号:632150120111001008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安天评报字(2013)第175号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6-82510563(周法官),82510191,82510032
监督电话:0576-82510560、88553028
联系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路桥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路桥区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