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资产转让项目公告 | ||
标的名称 | 江汉区武汉世界贸易大厦31层18-21室房产 | |
项目编号 | SW2014FC027012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将持有的(江汉区武汉世界贸易大厦31层18-21室房产)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贵所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公告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负责对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贵所对意向受让方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 6、我方对本次转让项目承担保密责任,若因我方信息泄露,给贵所及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受让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或给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 |
资产占有方名称 | 湖北清能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3-07-31 |
资产评估值 | 253.930000(万元) | |
转让底价 | 253.93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挂牌转让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01-21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4-04-18 |
一、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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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 名称 | 江汉区武汉世界贸易大厦31层18-21室房产 | 坐落位置 | 江汉区武汉世界贸易大厦31层18-21室 |
房产证号 | 武房权证市字第2011016462号 | 目前用途 | 办公 | |
附属设施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55.59 | |
使用性质 |
| 交通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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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 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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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江国用(商2011)第194299号 | 土地面积 | 7.62 平方米 | |
土地用途 | 商服用地 | 土地类型 | 出让 | |
土地使用年限 | 32 | 土地已用年限 | 3 | |
是否共有产权 | 否 | |||
是否租赁 | 是 | |||
是否担保 | 否 | |||
税费承担等 | 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 |||
其他事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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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的转让内部审议及批准情况 |
内部决策文件 | 股东会决议 |
批准文件 | 鄂国资产权[2013]128号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60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提供公告期内不低于挂牌 价格的银行存款证明。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 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本次资产转让是以转让标的现状转让,不涉及标的资产土地使用权类型和用途的改变。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 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当日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支付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 户。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1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本次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产权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在产权交易机构发 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6、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次日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保管移交工作,移交后,转让标的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被盗、失火等全部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支付 完全部成交价款后,受让方方可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 7、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武汉浩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估价报告书(浩华评报字[2013]第051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 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8、标的资产的过户以房产、土地等相关管理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它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保 | 交纳金额 | 51.000000(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他方代付)以挂牌截止之日起16:30前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 |
交纳方式 | 现金 电汇 转账 其他 | |
保证事项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 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 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 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 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 |
处置方法 | 1、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 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 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 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 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 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是否设置拆除保证金 | 否 | |
保证金及价款结算账户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标的目前由武汉小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承租使用,租赁期限自2013年5月起至2015年4月止。受让方受让该标的后,须自行负责处理与原承租户的相关事宜。 |
四、联系方式 |
会员机构名称 |
| 会员联系人 |
| 会员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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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黄媛媛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67885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