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位于遂川县泉江镇兹云路133号综合用房一栋共四层(一层为门面)建筑面积232.69 m2。占地面积56.25 m2,起拍价:213.5万元。拍卖保证金20万元。
位于遂川县泉江镇西路街江津锦苑A栋101号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126.11m2。 起拍价:119.1万元。拍卖保证金10万元。
本次拍卖标的均设保留价,详情另见拍卖资料。
二、报名须知:
有意者请于2014年2月17日16时前,将拍卖保证金缴入委托法院账户(须注明拍卖保证金),开户行:吉安市建设银行文山支行,户名: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36001451100052500327。后持缴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法院确认到账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保证金可冲抵成交款;未成交者在拍卖会后凭缴款凭证、身份证办理退款手续,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退还。
三、报名、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月17日止。标的所在地
四、联系电话:拍卖中心:0796-8265268 13970602922 杜先生
五、法院监督电话: 0796-8238640 15807961284彭先生
六、其它事项:与本标的有关的案件申请执行人、担保物权人及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可报名参加竞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等法定权利。
本公告同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江西法院网jxfy.chinacourt.org、吉安法院网jazy.chinacourt.org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