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告(第二次拍卖)
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1月13日10时至2014年1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2NHhMD&user_id=1666488501,户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长兴县图影大道52、54、56、58号(原杭长路108号)办公大楼。
起拍价:950万元,保证金:95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及其正整数倍数。
本次拍卖是第二次拍卖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3年12月27日起至2014年1月10日16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于2014年1月9日14:30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法院不提供登记证书等证件。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2月14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红丰支行,账号:1910 5401 0400 0525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2522659、2522685,监督电话0572-2522619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仁皇山路300号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