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16:00在东莞市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9楼东莞市集中拍卖中心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塘厦镇蛟乙塘商业大道北49号房屋一幢(粤房地证字第C3743665号),建筑面积930.62㎡,起拍价895300元,保证金14万元。被执行人:赵泽辉、贺菊花。该房屋用地为集体用地,所有过户风险、税款等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展示时间:10月25-26日。
三、看样时间: 26日10:30(标的塘厦)和16:00在标的所在地集中看样。
四、竞买登记:有意竞买者,请于11月 3日前将保证金汇入市第三人民法院拍卖保证金账户,汇款以到帐日为准,逾期视为无竞买资格,(说明:1、保证金必须以转帐方式交纳,竞买人应要求汇出行必须注明标的批号;2、拍卖后保证金按原付款帐号退回,退款手续费由竞买人负担;3、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为同一人。)付款人凭汇款单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拍卖当天到集中拍卖中心办理登记。
五、注意事项:与本次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有利害关系或依法享有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优先权人,如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拍卖前五天,自行到清溪、横沥法庭办理登记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2302988 吴生18929268363传真22317376
本公司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55号方中大厦503室
七、汇款方式:
收款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帐号:44001779308053003219
开户行:东莞市建行塘厦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