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湖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3年8月21日上午10时,在平湖法院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拍卖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平湖市当湖街道汇银大厦623、625、627、629办公用房(建筑面积516.76)。起拍参考价250万元【保证金30万元】。
特别说明:①以上标的设有保留价。②本次拍卖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务必准时参加本次拍卖会,无法通知或者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请本标的涉及的相关权利人参加拍卖会。缺席视为放弃权利。
二、展示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展示、报名至2013年8月20日下午16时止。
三、报名地址:嘉兴市中山路中山名都16号。
四、上述标的竞买保证金须以银行汇票或本票方式缴入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平湖市支行当湖分理处。账号:19-340701040001333;竞买人须凭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办理报名竞买手续,保证金不计息。
五、请有意向人持有效证照(企业凭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前来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咨询电话:0573-82096962 1366676538013736885225 13505733538(浙商)0573-84031681 15967335833(嘉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