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执行部门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7月30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整体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
沈阳市和平区常德街31-1号房产(车库及变电所),
车库面积22.57㎡;变电所面积96.79㎡,总面积为119.36㎡
评估价51.53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第一次拍卖)
二、标的展示时间:2013年7月24-25日
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91号三隆中天酒店302室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7月29日(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沈阳市和平区会计核算中心(法院执行);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红霞支行;账号:07030530-01-00309-00740-6-0057),并于2013年7月29日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该标的整体拍卖,买受人成功取得该标的后不能改变变电所供电设施的正常使用。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23254081 13840155588汪女士
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经街20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337909